央視網消息:從2009年6月開始,安徽合肥市展開清退違規佔用市屬公房的行動,截至目前,已經糾正違規佔用公房1000余戶,補款5000多萬元,退房30套。
上世紀80年代,我國推行公有住房改革,住房分配實行貨幣化,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進行了房改,將現有公房以房改價出售。家庭中,以夫婦一方最高職務或職稱為標準,購買上限為80、90、110平方米的不同面積共房。由於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房屋超標部分應當按市場價補款,否則視為違規。由於歷史原因,全國各地目前普遍存在公房違規現象。
短短九個月的時間,合肥就清理出了5000萬元被侵佔的國有資産和30套直管公房,這樣的力度和效率全國罕見。記者發現,在退回的30套直管公房中,多數房屋位於合肥市的中心地段,其中不乏領導幹部、公職人員違規侵佔退回的公房。
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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