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7號簽署的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是自1998年以來第一份國務院批准的粵港合作綱領性文件,有助粵港兩地結合彼此優勢,訂出明確發展定位,是兩地合作的新平臺,協議到底包含哪些具體內容,對於地域相連、經濟互補的粵港兩地將産生怎樣的影響,我們一起了解一下。
香港北靠廣東省,與深圳市僅隔一條深圳河,CEPA簽署後,香港與內地經貿合作日益緊密,粵港兩地人員往來也更加頻繁,粵港整合、相互提升對於兩地今後的發展愈顯迫切。
7號簽署的“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可謂應運而生。協議內容豐富具體,根據協議,2010年粵港兩地將在多個領域開展全面合作。
金融方面,將加強推動粵港成為人民幣結算基地,讓廣東企業到香港透過銀行融資,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支持粵港金融機構,跨境互設分支機構。
基建方面,今年會著力推動高鐵香港段工程,爭取2015年完成。
教育方面,會探索香港高等學校在廣東辦學的新形式,未來在內地學生不用出境就可以在珠三角地區就讀香港名牌高等院校。
此次協議的簽署是從策略層面規劃粵港兩地的未來發展,最引人關注的內容,是建設以香港金融體系為龍頭、珠三角城市為支撐的金融合作區域,被輿論普遍看好。
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