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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使用期限20年 北京明確期滿將可再續租

 

CCTV.com  2010年04月04日 09:5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專題:2010年清明節專題

  本報訊 昨日,北京市殯葬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北京期滿20年的“老墓”,市民政部門、法制辦正在論證,清明後將出臺具體續租辦法,首次明確可以通過續費的方式繼續使用。

  續租老墓只需再繳土地租賃費、墓穴管理費兩項費用,“比初次繳納費用大減。”

  北京眾多老墓已“到期”

  墓地使用期限為20年。但目前北京一些建造時間較早的墓園如八寶山人民公墓、福田公墓、萬安公墓內,已有很多老墓“到期”。對此,北京市民政部門正在和法制辦進行論證,首次明確可通過續租方式繼續使用。據悉,“續租”的年限仍不能超20年。

  對“無主”超期老墓,負責人表示,國務院正在修訂的《殯葬管理條例》很可能涉及該問題,屆時北京將依據國家立法進行處理。

  殯葬設施將納入城市規劃

  負責人表示,目前市殯葬部門正在起草《北京市殯葬設施空間佈局規劃》。規劃完成後,殯葬設施將像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一樣,首次被納入北京城市總體佈局規劃。

  該負責人認為,北京墓地50年夠用是“從大局來算”,實際上,臨近城區、交通便利、環境好的土地可能很快用完。“北京殯葬用地很緊迫,尤其是二三十年後。”

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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