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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扁案二審6月11日宣判 多名非扁家涉案人或予減免刑

CCTV.com  2010年04月03日 09:5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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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臺高院審理陳水扁家族涉嫌洗錢及貪污等弊案,2號進行言詞辯論庭,法庭傳喚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夫婦等多名被告,全案定於6月11號宣判。審判長在庭上表示,若不將瑞士的錢匯回台灣,陳水扁就沒有取保候審的可能。

      臺高院合議庭傳訊所有相關被告出庭,進行宣判前的言詞辯論程序。前力拓集團董事長郭銓慶、前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扁家友人蔡銘哲及陳鎮慧,上午庭訊時全都認罪。郭銓慶和陳鎮慧請求合議庭給予免刑,李界木和蔡銘哲則請求從輕量刑。合議庭也宣佈,這4人的部分辯論終結,全案訂於6月11日宣判。

      下午,法庭繼續傳喚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等4人。審判長在庭上當著扁家4個人的面表示,要他們儘速將瑞士將近7億新台幣的錢匯回台灣,否則月底4月23日陳水扁即將羈押期滿,屆時想要取保候審的機率等於零。

      台灣媒體報道,隨著扁案二審宣判在即,攸關陳水扁是否結束羈押的時間,也慢慢逼近,由於扁被羈押的理由在於重罪與串證,如果合議庭認為羈押原因已經消滅,陳水扁就有可能在二審宣判後獲釋,但也有可能繼續羈押,直到判刑確定直接發監。

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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