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新聞):台灣高等法院本週起密集開庭審理陳水扁家族四大弊案,傳訊相關被告出庭,提示相關卷證,31號傳喚12名被告,吳淑珍胞兄吳景茂與妻子陳俊英當庭向審判長要求撤回上訴。
吳景茂、陳俊英夫婦,以陳俊英患有椎間盤突出,不適合久坐為由,當庭撤回上訴。由於吳景茂夫婦部分,檢方並未上訴,因此經撤訴後,一審時對二人所量處的刑度即告確定,吳景茂夫婦被判處2年徒刑,但緩刑5年,並須繳交共6百萬元新台幣的公益金。
吳景茂于庭外表示,一審時雖獲緩刑,但因2人共需繳交新台幣600萬元公益金,2人沒有工作,有支付困難才提上訴。而此次撤訴的原因則是陳俊英患有椎間盤突出,不宜久坐,庭期過於密集,開庭時間過長,身體無法負荷。
據報道,台灣高等法院31號共傳喚12名被告出庭,只有陳幸妤第三次請假未到庭,陳致中和黃睿靚則準時到達,對於媒體再度追問是否從政,陳致中避而不答。
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