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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兇案:遇害學生撫恤金或為26.5萬

 

CCTV.com  2010年03月26日 14:3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羊城晚報  
專題:福建南平實驗小學重大兇殺案

  遇害學生撫恤金或為26.5萬

  主要來自政府資金和社會捐款,是否按校方責任險理賠未定

  本報福建消息 羊城晚報特派記者尹安學、肖執纓報道:造成8死5傷的南平“323”血案,進入撫恤賠償階段。昨天,記者獲悉,各方給予每名遇害學生的撫恤金或為26.5萬元。

  昨天上午,南平市政府召集受害學生家長,開會協商撫恤金數額。會上,遇難學生家長提出,學生上學都買了保險,現在學生遇難應該按照校方責任險予以理賠。參與的政府官員説,傷害發生在校園外,難以按校方責任險理賠。一位學生的家長提出質疑,孩子就在校門口的空地上受傷,這塊地方難道不歸屬於學校?

  對此,南平市實驗小學副校長傅金英拒絕對這一質疑作出解釋。中國人保福建省分公司辦公室主任鄭明説:這次事故中學校是否承擔責任並轉嫁到保險公司,由市政府決定。據介紹,昨晚7時,南平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原計劃要公佈撫恤方案,但由於與保險公司仍在溝通中,故沒有公佈。

  記者了解到,南平市中小學生校方責任險由中國人保南平分公司承保。南平市實驗小學投保的每位學生年保費為4元檔,每生每年賠償限額為25萬元。《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校方責任保險是指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因學校過錯而導致在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依法應由學校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在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的保險。

  昨天,有媒體報道撫恤金為19.5萬元,南平市政府部門對此斷然否認。記者了解到,初步擬定的每名遇害學生26.5萬元撫恤金,絕大部分將來自政府資金和社會捐款等。南平市政府部門正與保險公司溝通,希望能以特事特辦的方式,申請部分理賠金額。

  有部分學生購買了包括學生平安險在內的各種商業保險,這些學生家長將得到一定的賠付。

  尹安學、肖執纓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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