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視頻]台北地院審理陳水扁教唆偽證案

CCTV.com  2010年03月19日 14:3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CCTV.com  
進入[中國新聞]>>

  

    央視網(中國新聞):陳水扁被控教唆偽證案,台北地方法院18號首度開庭。陳水扁否認犯罪,表示幕僚在偵訊時作偽證,是大家一致的決議,自己並無教唆犯行。

    台北地檢署上個月起訴陳水扁教唆偽證案時指出,2006年7月,高檢署查黑中心傳訊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等人時,陳水扁曾在官邸召集馬林等人商議,要求他們在應訊時不能承認吳淑珍以他人發票申領公務機要費。

    台北地院18號首度開庭審理此案,陳水扁在庭上否認犯罪,表示召集幕僚在官邸開會,是為了告訴幕僚,有部分機要費是用在“機密”支出上,機密工作必須嚴加守密不能曝光。對於吳淑珍以他人發票支領機務費,陳水扁表示,由於幕僚也不希望吳淑珍交付發票給他們簽核一事曝光,因此一致決定作出相同供述,他並無教唆的犯行。同時,陳水扁強調,發票都是吳淑珍蒐集的,自己沒有以他人發票申領過機要費。

    檢方去年偵辦陳水扁家庭涉及的“公務機要費案”,衍生出偽證案,去年九月,吳淑珍因承認教唆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在機要費案中作偽證,已被台北地院判處一年有期徒刑,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被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

責編:劉一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