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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今年要妥善審理徵地拆遷等案件

 

CCTV.com  2010年03月12日 09:1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專題:2010年全國兩會

  本報訊 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昨天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在報告中談及國家賠償工作時指出,規範案件審理程序,探索建立聽證制度。

  王勝俊指出,去年認真做好國家賠償工作。規範案件審理程序,探索建立聽證制度,由賠償請求人與賠償義務機關就相關證據進行質證,就侵權事實確認、損害賠償標準等進行陳述和辯論,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專家分析

  “背靠背”審理被改變

  最高人民法院國家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原主任劉志新説,早在2002年,就提出對國家賠償案件實行聽證,其後,最高法倡導各級法院試行國家賠償聽證。後來因種種原因,最高法沒有形成正式的文件下發全國法院執行。但是,目前在各法院試行的基礎上,已經積累了很多經驗。

  法院審理國家賠償案件以前一般是採取書面審理的方式,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背靠背”互不見面。目前的聽證是參照訴訟程序,實質上就是一般的開庭審理,但不叫開庭。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分別陳述,並各自舉證和質證。

  劉志新説,引入聽證後,有利於法院更好地查清事實,單聽一方容易産生偏頗。刑事案件的國家賠償比較簡單,比如你被錯誤關押了多少天,每天的賠償數額都是固定的,但對於非刑事的國家賠償案件就比較複雜。引入聽證對雙方都有好處,既給了賠償請求人説話的機會,也讓賠償義務機關有申辯的權利,以免賠償請求人漫天要價。目前,國家賠償案件進行聽證的效果很不錯,很多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在進行案件聽證後,雙方能互相溝通和理解,達成了調解協議。

  劉志新稱,國家賠償案件聽證,不會像水價聽證吸收社會力量發表意見,國家賠償案件有其特殊性,不像一般的民事案件,沒有陪審員參與,也不好吸收其他社會力量,至少目前的時機還不成熟。

  ■報告數字

  ★去年,各級法院共審結一審民事案件579.7萬件,同比上升7.7%。

  ★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76.7萬件,判處罪犯99.7萬人,同比分別下降0.2%和1.1%。

  ★嚴格執行行政訴訟法和國家賠償法,各級法院審結一審行政案件12.1萬件,同比上升10.5%;審結國家賠償案件1531件,同比下降6.3%。

  ★各級法院執結新收案件244.6萬件,標的額5760.1億元,同比分別上升9.9%和9.5%。

  ★最高人民法院適時調整司法政策,制定11個司法解釋、14個司法文件,指導地方各級法院妥善審理相關案件。

  ★各級法院審結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12.5萬件,同比下降8.0%;依法提起再審3.2萬件,同比上升6.2%。

  ■報告去年工作

  “打黑除惡”判處3231人

  去年,我國各級法院審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527件,判處罪犯3231人,同比分別上升13.8%和16.6%。

  王勝俊説,去年,中國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殺人、綁架、搶劫、爆炸等嚴重暴力犯罪以及盜竊、搶奪、詐騙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各級法院審結上述案件26.7萬件。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拉薩“314”事件、烏魯木齊“75”事件所涉刑事犯罪案件的審判工作,堅持打擊極少數,團結、教育、爭取大多數,指導相關法院嚴格依法辦案,重事實、重證據,實現辦案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法院137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王勝俊在報告中指出,去年加大查處力度,全面清理排查舉報線索,堅持主動抓、主動查,不隱瞞、不掩飾,有報必查、查實必究,堅決清除害群之馬。去年,各級法院共查處違紀違法人員795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137人。

  ■報告今年工作

  徵地拆遷等案件要妥善審理

  在談到今年工作時,王勝俊指出,要依法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犯罪,嚴懲境內外敵對勢力的各種分裂、恐怖、滲透、顛覆等犯罪活動。加大對破壞資源、污染環境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制裁力度,促進可持續發展。加大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力度,加強支持自主創新的司法環境建設。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損害賠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以及教育、醫療、住房、社會保障、徵地拆遷、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勞動爭議等與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案件,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切實保障人民權益。

  完善領導幹部定期接訪制度

  王勝俊還指出,要完善司法公開和司法民主機制,進一步發揮人民陪審員作用,加強民意溝通,做到透明公開、陽光司法。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2009年民事執行工作專項報告的審議意見,完善執行工作機制,建立執行分權制約與責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執行水平。完善信訪工作機制,落實信訪責任,完善領導幹部定期接訪和上級法院帶案下訪、巡迴接訪等制度,切實解決群眾信訪中反映的問題。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郭愛娣 王麗娜

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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