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8日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和審議選舉法修正案草案。
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就選舉法修正案草案作説明。
本次選舉法修改的核心內容是一步到位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王兆國表示,根據中國國體、政體,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應當體現以下原則要求:
——保障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選舉權,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代表,體現人人平等。
——保障各地方在國家權力機關有平等的參與權,各行政區域不論人口多少,都應有相同的基本名額數,都能選舉一定數量的代表,體現地區平等。
——保障各民族都有適當數量的代表,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一名代表,體現民族平等。
基於以上原則要求,選舉法第十六條關於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分配的規定,擬修改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口數,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鄉人口數相同的原則,以及保證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代表的要求進行分配。”
王兆國表示,對於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涉及到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分配問題,採取分兩步走的辦法。第一步是集中精力,把選舉法修改好、完善好;第二步是在選舉法修改完成後,根據選舉法確定的原則,在廣泛聽取意見基礎上,統籌考慮,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出決定,科學合理地分配。 (周兆軍)
責編:杜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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