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扁家弊案26號上午再度開庭,傳訊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和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並傳喚二人聲請的最後2名證人。目前庭訊重點主要在厘清公務機要費案上。
這兩名證人分別是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林鈺女和前公務費經辦員楊瑞賢。
林鈺女作證時稱,公務費在當時由陳水扁辦公室機要專員陳鎮慧代領,並在收據上蓋時任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的印章來支領。馬永成律師質疑,為何2005年陳水扁辦公室主任由林德訓接任後,仍以馬永成的印章支領公務費。林鈺女錶示,因馬、林未正式交接,是在陳鎮慧詢問會計處後,照指示所做。
去年9月11號,陳水扁等人因公務機要費、龍潭購地等案,由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判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無期徒刑;其餘10名被告分別判刑20年到3個月不等;前陳水扁辦公室專員陳鎮慧獲判免刑。
案件上訴至“高院”後,合議庭自去年9月起,已陸續傳訊相關被告確認證據能力和爭執點,案件至今已進入審判程序,目前庭訊重點主要在厘清公務機要費案上。
合議庭表示,機要費案結束後,將進入其它案情的審訊。 此外,全案進入辯論程序後,將採密集方式開庭,不排除以連續庭期開庭,希望儘快結案。
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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