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新華社今天(2月21日)發表署名張雲的文章,題目是《事實勝於雄辯--評達賴集團“中共所謂‘舊西藏是一個封建農奴制’純屬虛構”》。
文章説,2010年1月5日,達賴集團的《西藏之頁》發表題為《中共所謂“舊西藏是一個封建農奴制”純屬虛構》的文章,聲稱1949年以前的“西藏既不是一個理想的社會,也不是一個‘封建農奴制’社會”。文章把舊西藏描繪成一種自給自足、佃農相當富裕、沒有饑荒和很少乞丐、法治公平的社會,甚至認為舊西藏是一個比今天中國“更加文明的社會”。達賴集團如此無視客觀事實,大張旗鼓地為舊西藏政教合一封建農奴制社會叫好,這是前所未有的,也是發人深思的。
一、舊西藏是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是客觀存在,也是國際上的廣泛共識
文章引用了藏文著作中的舊西藏封建農奴制的記載。藏文檔案文獻中保存著大量反映舊西藏封建農奴制的資料。在舊西藏,哲蚌寺拉基(總管委員會)負責人頒布給屬民百姓的永久執照就公開承認存在“奴隸”制度,寺院裏的奴隸完全沒有人身自由,他們是被作為財産轉贈給寺院的;其次,奴隸被固定在寺院的領地上,並禁止逃跑;第三,寺院奴隸沒有通婚的自由;第四,他們只是會説話的工具,只能安分守己地為寺院服役繳稅。
文章也引用裏漢文記載中的舊西藏封建農奴制。如陳健夫在1937年出版的《西藏問題》中談到“西藏人民的階級”時説:“西藏地方大部分有貴族血統家庭,那班貴族們手操大權,有錢有勢,同僧侶平分政權,儼然如一特殊階級。……貴族對於租戶是很殘忍的,往往是毒打,可憐的那租戶總是體無完膚而不敢反抗。”從這些記述中可以看出,舊西藏存在的是由世俗貴族和僧侶階級組成的政教合一的政權,實行的是極端慘酷的刑法,農民沒有人身自由,這一切不正是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社會的真實寫照麼?
文章還引用了外國人筆下的舊西藏封建農奴制的記載。英國人埃德蒙 坎德勒在所著《拉薩真面目》一書中記載,當時的西藏,“人民還停留在中世紀的年代,不僅僅是在他們的政體、宗教方面,在他們的嚴厲懲罰、巫術、靈童轉世以及要經受烈火與沸油的折磨方面是如此,而且在他們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也都不例外。”20世紀20年代長期在拉薩生活的英國人查爾斯 貝爾在他的《西藏志》中寫道,“西藏仍在封建時期,其貴族握有大權,勢力浩大,貴族與僧侶,共同盤據政府中的重要位置,其財産之巨大,亦不弱于寺院。”法國旅行家亞歷山大 達維 尼爾在《古老的西藏面對新生的中國》一書中説,“在西藏,所有農民都是終身負債的農奴,在他們中間很難找到一個已經還清了債務的人。”印度學者拉姆 拉赫爾説,“(舊)西藏的農民,特別是在貴族和寺院的莊園裏幹活的農民,從某種意義上講都是農奴。”大量的記載無不揭示舊西藏是一個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社會。
二、達賴集團對舊西藏的描述完全違反客觀事實
達賴集團對舊西藏的社會狀況極盡美化之能事,完全是顛倒黑白。
——舊西藏等級森嚴的嚴刑峻法被描繪為“先進”、“文明”的法治。
事實是,舊西藏通行了幾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將人分成三等九級,明確規定:上等上級的人如王子、大活佛等,其命價為與其身體等重的黃金,而下等下級人如婦女、屠夫、獵戶、匠人等,其命價僅為一根草繩。舊西藏的刑罰極其野蠻殘酷,有剜眼、砍手、斷足、剝皮、抽筋、投水等。根據美國學者譚 格倫夫引證的資料,“一位在西藏住了20年的英國居民説,她看見了無數挖眼睛和使人致殘的事件。”
文章還以大量歷史資料駁斥了達賴集團把舊西藏極端貧窮落後的封建農奴制社會美化為“自給自足”的社會和把舊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下的寺廟幻化為傳統道德生活的典範的謊言。
文章最後説,舊西藏是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社會,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達賴集團之所以煞費苦心地為舊西藏社會制度進行百般辯護,是因為他們始終是這一落後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的代表,始終代表的是封建農奴主階級的利益。達賴集團為了掩蓋事實真相,不得不製造各種謊言以圖欺騙世人。
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