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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派出所推取款新服務 個人取錢5萬民警當保鏢

 

CCTV.com  2010年02月03日 06:1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揚子晚報   

民警來到銀行護送取款人。焦哲 攝

  要過年了,不少市民都會到銀行取款購置年貨,也有很多單位會去銀行取款發放年終獎。可是也有不少犯罪分子盯準了這個機會打算“幹一票”,各類侵財類案件又呈高發趨勢。昨天起,南京江寧公安分局東山派出所推出了取款護送的便民服務,凡是在江寧東山街道轄區內個人取款5萬元或者單位取款10萬元以上,均可以撥打110與東山派出所聯絡,要求民警提供取款臨時性護送的免費服務。

  銀行醒目處貼告示

  市民要護送只需一個電話

  2月2日上午10點左右,東山街道某企業的領導安排會計吳先生到交通銀行取款15萬元用來發放員工工資。“説實話,去之前我心裏一直很擔心,這麼多錢我一個人去取,萬一有什麼意外那我怎麼辦?”吳先生説,他最近在網上看到不少關於市民取款被搶的新聞,在去銀行的路上甚至有點疑神疑鬼,好像哪個陌生人多盯著他看兩眼就是犯罪分子一樣。

  還好,到了銀行,吳先生一抬頭就看到了一張告示:“東山派出所為您提供取款臨時性護送服務,如有需要請聯絡我們……”吳先生立即撥打了電話,對方在詢問了取款數額和地點之後表示立即趕到。不久,就來了2名民警和1輛警車,民警在護送吳先生取完款後又開著警車把他送回了單位。據介紹,吳先生是東山派出所今年護送的第一位取款市民,而這樣的便民措施該派出所已經連續做了3年。

  節前20天是取款高峰

  也是搶劫等侵財案高發期

  “與其等到案件發生了我們再來破案,不如在犯罪萌芽狀態做預防工作。”東山派出所所長張遠斌告訴記者,他們是2007年春節首次推出這樣的護送服務的,當時主要考慮到春節前20天左右是市民、企事業單位取款的高峰期,同時通過調研發現,這段時間也是搶劫、搶奪、盜竊等侵財性案件的高發期。東山是江寧的主城區,派出所轄區共有18家銀行及其營業網點,因此派出所決定,在春節前20天至大年初八這段時間內,凡是市民在東山轄區內個人取款5萬元或者單位取款10萬元以上,均可撥打電話要求派出所提供取款臨時性護送服務。“這段時間取款的數額都比較大,如果被犯罪分子盯上,不但財産容易造成損失,更重要的是市民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記者採訪得知,目前南京各派出所警力都非常緊張,那麼東山派出所是怎樣解決護送警力配備問題的呢?據張遠斌介紹,該所共有76名民警,他們抽出5個人在這段時間內專職做“保鏢”,白天配備2位民警一輛警車,晚上配備3位民警2輛警車(兼夜班巡邏)。而且針對年底各類侵財類案件高發的特點,派出所加大了街面警力的配備,在金融網點、自動櫃員機、珠寶首飾店等重點地段都安排了便衣、警犬、監控等多方位保障,市民只要打電話要求護送,民警可以立即趕到。

  “我們規定個人取款5萬元以上主要是擔心有的人取幾百塊錢或者幾千塊錢也打電話,這樣我們民警肯定忙不過來。不過5萬元的數額限定並不是絕對的,取款3萬、4萬的,也可以打電話要求護送。”據張遠斌介紹,根據前兩年的經驗看,一般每天都會有3-5位市民要求護送取款,而取幾百元也打電話要求護送的情況還是比較少的。

  民警提醒取款市民:

  警惕一直跟著你的頭盔男

  為了最大限度保障市民的取款安全,東山派出所的民警還會到銀行定期檢查,督促轄區金融網點按規定配備保安人員,指導保安人員加強金融網點及其周邊地區的巡邏防範;對金融網點監控系統不定期開展檢查,沒有安裝的、損壞的、設置不合理的則限期整改。

  張遠斌所長提醒市民及企事業單位,數額較大的交易匯款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能及時存入銀行的,取款市民一定要結伴而行。根據以往的案例分析,因為銀行一般都有監控探頭,犯罪分子在實施搶劫、搶奪時一般都要“武裝”起來,防止被探頭拍到真容。“如果你在取款的時候發現有人跟著你,而且這個人戴著墨鏡或者口罩、頭盔,那你就要當心了,最好趕快給我們打電話,因為一般人到銀行取錢是不可能這樣打扮的,就算戴了口罩頭盔也會脫下來。”   本報記者 焦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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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員報假警稱

  “被劫11萬”

  當事人被處拘留10天

  “我在新莊廣場被搶現金11萬。”昨天下午5:20,南京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了這樣一起報警。幾分鐘後,玄武公安分局的110巡邏車就來到了新莊廣場,找到了受害男子林某(化名),將其帶到派出所做筆錄。

  根據林某陳述,他是一家飯店的服務員,今年二十幾歲。他買房子向母親借了11萬元現金。昨天他把錢裝一個挎包裏去飯店上班。下午下班後,拎著現金坐309路公交車來到新莊廣場。突然,兩個騎著助力車戴著頭盔的男青年,將他肩上的包搶走逃竄。林某母親也證實林某向她借過11萬。

  然而,警方卻發現了很多可疑之處。首先,獨自帶著11萬現金上班,又拎著現金下班去坐公交車,一般人誰會這麼做?其次,報警和事發為何隔40分鐘?第三,事發在公交站臺,卻只有林某一人撥打報警電話,難道那麼多乘客就沒有一個看到搶劫嗎?

  經過反復詢問,林某最終承認報了假警。他説,去年9月,他欠人9萬元高利貸,他跟母親借錢還了。昨天到了承諾還錢給母親的時間,但林某沒有錢還,就想出了錢被人劫去的餿主意。報警後,林某給母親打了個電話,説了報假警的事。林某的母親在民警調查時也幫他隱瞞了事實。林某被民警處以治安拘留10天的處罰。(焦哲 楊維斌 羅雙江)

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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