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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擬立法以“搬遷”替代“拆遷”

 

CCTV.com  2010年01月21日 14:3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城市化改造的過程中,越來越多的人面臨著被拆遷的命運

  本報訊 (記者 郭少峰)昨天,8位學者獲邀參加國務院法制辦再次組織的座談會,討論的條例草案名稱也由去年12月16日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和拆遷補償條例》,更名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和補償條例》。

  與會專家透露,即將取代《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新條例草案中,“拆遷”的概念即將成為歷史,並由“搬遷”的概念取代。

  昨天的座談會由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郜風濤主持,來自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的人士參加了這次座談會。

  “拆遷”概念即將成為歷史

  參加座談會的北大法學院副院長沈巋介紹,《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和補償條例》草案文本中“拆遷”一詞沒有再出現在文本中,轉而由“搬遷”一詞取代。沈巋樂觀地估計,“新條例草案最快會在春節前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

  參加座談會的北大法學院教授王錫鋅説,“不管是制訂的過程還是新的條例草案文本本身,都朝我們所期待的方向有了實質性的變化。”

  王錫鋅認為,“拆遷”一詞由“搬遷”取代,這“既有‘名’的變化,又有‘實’的變化”。沈巋解釋説,“搬遷”的基本理念是,在“公共利益”的名義下,經過“徵收”程序後,房子歸政府了,拆與不拆由政府決定,可能政府還有別的用途不拆除了,但房子裏住的人要搬走了。

  與會專家肯定新條例草案

  昨天,郜風濤接受記者採訪時未透露座談會內容,他表示,國務院法制辦會在草案向社會徵求意見時向社會做出解釋。

  王錫鋅介紹,昨天與會專家對新草案的基本框架是肯定的。而據沈巋了解,前天國務院法制辦組織召開了座談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最高院、城鄉與住房建設部、工業與信息化部等部門參加了會議,這些部門對新草案的總體框架都是支持的。

  有8名專家參加了昨天的座談會,除了沈巋和王錫鋅,還有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薛剛淩、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應松年、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王利明、人大法學院副院長王軼、北大法學院教授姜明安。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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