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綜合消息: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于12月30日上午10時在國臺辦新聞發佈廳舉行了新聞發佈會,發佈會由新聞發言人范麗青主持。
在今天的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范麗青首先介紹了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的情況。
范麗青説,12月22日,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台中市舉行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的第四次領導人會談。這次會談取得了四項成果:
一是簽署了三項協議:《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海峽兩岸農産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三項協議的簽署,有利於保障兩岸漁業勞務合作的健康開展,促進台灣漁業發展;有利於保障農産品質量安全和兩岸同胞的生命健康,促進兩岸農産品貿易持續發展;有利於促進兩岸經貿往來和貿易投資便利化,提高兩岸産業合作層次和水平,強化兩岸産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二是做出一項安排:鼓勵雙方專業機構通過多種方式在地震、風災、水災等自然災害的預報、預警及監測等方面加強交流與合作。
三是就推動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原則性交換了意見,同意作為明年第五次會談重點推動的協商議題,儘快安排兩會框架下的專家級磋商。
四是同意將兩岸知識産權保護列為第五次會談商談議題。
此外,會談期間,兩會共同舉辦了“陸資入島座談會”,19家大陸企業代表聽取了台灣當局經濟部門專家和産業界人士介紹關於陸資赴臺投資的相關政策,雙方進行了交流。
會後,在海基會安排下,陳雲林會長考察了南投縣水裏鄉新山村災區,了解“八八水災”災後重建情況,轉達了大陸同胞對台灣受災民眾的問候。
范麗青表示,這次會談的成功,説明兩會制度化協商機制日益成熟完善。至此,兩會自去年6月恢復商談以來共計簽署12項協議,達成一項共識,有力地促進了兩岸經濟交流合作,增進了兩岸同胞特別是基層民眾的福祉,得到了兩岸大多數民眾的歡迎和支持。
另外,范麗青還介紹了自去年6月以來,兩會領導人前三次會談簽署的九項協議的執行情況,以及這些協議的落實究竟給兩岸民眾特別是台灣民眾帶來了哪些實實在在的利益。
范麗青説,兩會前三次會談所簽署的九項協議,涉及兩岸空運、海運、郵政合作、食品安全、金融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大陸居民赴臺旅遊等領域,與兩岸民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九項協議的簽署,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兩岸人員往來,擴大各界交流,增進兩岸民眾的福祉,對強化和提升兩岸經濟競爭力,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産生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