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9日電(記者郝亞琳、王慧慧)據外交部發言人姜瑜29日介紹,經過中國外交部和中國駐緬甸使館多方積極努力,緬方同意在繳納一定罰金後,安排中方被扣船員回國。
在當日下午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姜瑜説,11月18日,10艘漁船和128名船員在緬甸海域捕撈作業時被緬方扣留,其中包括5名中方船員,即4名台灣船員和1名福建船員。
她説,事發後,中國外交部及駐緬甸使館分別多次向緬方提出交涉,要求緬方公正處理此案,保障被扣中方船員的合法權益,儘快釋放他們。中國駐緬甸使館官員三次前往探視,要求緬方善待被扣中方船員,治療受傷船員。
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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