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重慶12月24日專電 題:用賄金放高利貸 讓“黑老大”代洗錢--重慶市公安局北碚區分局原副局長王小恒受審
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22日開庭審理北碚區公安分局原副局長王小恒受賄案。貪官王小恒竟然將受賄款提供給“黑老大”開的地下錢莊放高利貸。
“放水”黑金
在重慶,放高利貸被老百姓稱為“放水”,地下錢莊的“水錢”來源鮮為人知,而貪官贓款正是這些“水錢”的來源之一。北碚區公安分局原副局長王小恒就是這樣的貪官,他和妻子將160萬元用於“放水”,至案發前連本帶利已達210萬元。
身為公安局長,王小恒“放水”還得依靠他人,這個人就是北碚區的“涉黑老大”王興強。兩人父親曾是同事,所以王小恒、王興強關係密切,平時還以“兄弟”相稱。今年7月,王興強因“涉黑”被捕後,王小恒主動到上級組織交代自己與王興強的交往情況。
12月14日,王興強等22人涉黑案已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是重慶提起公訴的涉黑案件中,首個被指控犯有洗錢罪的案件。據王興強交代,自己拿到王小恒的錢後,與其他資金匯集,先後放給多個資金緊缺的房地産開發商。
此外,王小恒被捕後,他的妻子同為警察的劉某跳樓自殺。在庭審中,檢察官宣讀了劉某生前交代的證言説,王小恒平時有三大愛好:汽車、照相和越野。近兩年,王小恒多次囑咐她要將從各個渠道收到的錢保管好,然後將錢交給王興強,王興強可以拿這些錢去放高利貸,利息比銀行高許多倍。
王小恒也表示,王興強收錢後給他們打了借條,但債主的名字是劉某的哥哥。“我們夫婦都是公務員,被人知道放貸影響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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