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視頻]新聞背景:“網絡暴力第一案”

CCTV.com  2009年12月24日 09:2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  
進入[中國新聞]>>

  

  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隨著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宣判,這起被稱為網絡暴力第一案的名譽侵權案終於塵埃落定。接下來通過一個短片來了解一下這起案件的始末。

  她就是事件的女主人公姜岩,畢業于北京某名牌大學,是北京一家外企的職員。王菲,比姜岩小三歲。2002年兩人相識,交往四年後,2006年姜岩與王菲登記結婚。

  2007年10月21日,王菲告訴姜岩,自己喜歡上了一個女孩。2007年12月27日,姜岩寫下了自己的最後一篇博客:

  “不説再見/ 向我的朋友們/ 向這個華麗又骯髒的世界。/ 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安靜的,孤獨的等待”

  在寫完這篇博客後,姜岩吞下了300片安定,在被親人發現送到醫院救治後,她又從自家24樓的陽臺縱身跳下死亡。

  2008年1月10日,天涯網上刊出《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帖,引發眾多關注和回帖。姜岩和王菲的情變自此曝光。

  2008年1月11日,姜岩的大學同學張樂奕,註冊了網站“北飛的候鳥”,其本人、姜岩的親屬朋友等先後在該網站發表紀念姜岩的文章。

  2008年1月14日,大旗網製作了標題為《從24樓跳下自殺的MM最後的BLOG日記》的專題網頁,其中使用了當事人真實姓名、照片等。

  隨著網絡上的一系列曝光,王菲遭到網友的人肉搜索,網友甚至以謾罵來表達對王菲及家人的譴責。個別網友到王菲家進行騷擾,在墻壁上刷寫“逼死賢妻”、“血債血償”等標語。

  2008年3月18日,王菲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北飛的候鳥"、"大旗網"、"天涯在線"三家網站起訴至法院,該案被媒體冠為“人肉搜索第一案”或“網絡暴力第一案”。

  2008年12月18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北飛的候鳥"、"大旗網"被判侵權,天涯在線不構成侵權,王菲獲賠精神撫慰金8千元。

責編:劉一

1/1

  相關鏈結: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