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視頻]兩會領導人進行第四次會談 陳江再握手

CCTV.com  2009年12月22日 09:4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  
進入[中國新聞]>>

  

    央視網消息:海協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今天(22日)上午9點在台中進行兩會領導人會談。

  12月22日,陳雲林(右)進入會談會場時受到江丙坤的迎接。當日,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台中裕元花園酒店開始舉行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新華社記者 袁滿 攝  組圖<<<

 ********************* 今日關注 *********************

    22日行程:
    22日上午,正式展開第四次陳江會
    22日下午,陳會長一行拜會“陸委會主委”賴幸媛
    22日晚上,海協會答謝晚宴   <<<<詳細

    央視網消息(朝聞天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今日將在台中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舉行會談。這是兩會恢複製度化協商後的第四次領導人會談,兩岸各界對此高度關注,于歲末之際更期待會談為今年的兩岸關係圓滿“收官”。

    大陸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二十一日下午在台中舉行了副會長、副董事長層級的預備性磋商。 雙方就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兩岸農産品檢驗檢疫合作、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三項協議文本和協議確定後一些配套措施如何跟進,充分交換了意見,解決了遺留的問題。協議文本今天將提交兩會領導人簽署。但兩岸避免雙重徵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因尚未談完,需待進一步交換意見,再行簽署。

 ********************* 延伸閱讀 *********************

[兩會領導人舉行預備性磋商] 避免雙重課稅協議 兩岸延後簽署

    雙方就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兩岸農産品檢驗檢疫合作、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三項協議文本和協議確定後一些配套措施如何跟進,充分交換了意見,解決了遺留的問題。協議文本明天將提交兩會領導人簽署。但兩岸避免雙重徵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因尚未談完,需待進一步交換意見,再行簽署。[觀看完整視頻]

江丙坤:期兩岸擱置爭議存異求同之下化解困難

   江丙坤呼籲,希望透過兩會的平臺繼續努力,大家在擱置爭議、存異求同之下,來化解困難,透過雙方的睿智,密切合作,共同來解決這些挑戰,讓它變成機會,如此,兩岸所追求的兩岸和平與經濟雙贏是可以達成的。  [查看全文]

兩會會談二十一日行程及參會名單

    海基會副秘書長兼發言人馬紹章介紹説,二十一日上午十一時四十分,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在台中清泉崗機場迎接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隨後陳雲林搭車前往台中市裕元花園酒店,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酒店迎接;十二時十分酒店一樓大廳舉行歡迎儀式,按照慣例,陳雲林和江丙坤將講話。

    馬紹章説,當日下午二時四十分海協會企業代表將參訪彰濱工業區、台灣玻璃博物館、臺玻鹿港廠等地。下午三時,陳雲林夫婦將由台中市政府安排,參觀台中市政建設。

    與此同時,海協會、海基會兩會副會長層級預備性磋商將在台中福華飯店舉行;下午四時四十分舉行預備性磋商會後説明會,地點在台中福華飯店新聞中心。 [觀看全部視頻]  

陳雲林二度到寶島 多數台灣民眾表歡迎

    海協會長陳雲林12月21日今天率海協會代表團到台中市,並將在12月22日,與海基會董事長商談並簽署四項協議。

    “陸委會”對此表示,海基會與海協會制度化協商是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指標,從民調結果可以看出,第四次“江陳會談”協商的經貿議題、當局循序漸進解決問題的政策方向與做法,獲得了台灣主流民意的支持。 [點擊閱讀全文]

********************* 新聞背景 *********************

新聞背景:兩會領導人會談 <<<<詳細

     2008年6月12日,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北京釣魚臺國賓館舉行了第一次會談,標誌著兩會制度化協商正式重啟。當天,陳雲林與江丙坤簽署了《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和《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協議》。會談還就陳雲林同年率團赴臺訪問並進行兩會協商達成了共識。

  2008年11月4日,第二次兩岸兩會在台北圓山大飯店舉行,這是兩會領導人首次在台灣進行正式會談。當天,陳雲林與江丙坤簽署了《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和《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根據這四項協議,兩岸空運、海運直航和直接通郵在2008年12月15日正式啟動,兩岸同胞盼望近30年的兩岸全面“三通”基本實現。這次會談也標誌著兩會的協商從此進入制度化、正常化的良性循環的新時期。

    時隔5個多月,第三次兩岸兩會2009年4月26日在南京舉行,這是兩會恢復協商後第三次領導人會談。當天,陳雲林與江丙坤簽署了《兩岸空運補充協議》、《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等三項協議,雙方就兩岸空中定期航班、兩岸金融合作、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等議題達成共識。這次會談不僅延續、擴大了過去兩次會談的成果,而且預示著兩岸制度化協商已邁入常態化階段。

責編:劉一

1/1

  相關鏈結: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