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歲的劉焯華在澳門立法會擔任議員20多年,今年10月成為新一屆立法會主席。對比澳門回歸前後的立法經驗,他説:“回歸祖國後,澳門居民真正把自己當成了主人。”
立法會議員參與積極性高了
劉焯華介紹,回歸前,澳門是雙軌立法。除了立法會,總督也可以制定法令。“立法會通過的法規不到30%,總督制定的多達70%。”回歸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立法權大了。劉焯華説:“立法會議員參與的積極性高了,居民説話也多了。”
2000年,立法會根據基本法制定了質詢、辯論及聽證規則。劉焯華説,“立法會有監督政府的職能,可以就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這是回歸前所沒有的。議員數量也增加了,回歸前澳門有23個議員,8個直接選舉、8個間接選舉、7個由總督任命。2001年,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各增加2名;2009年,直接選舉再增加2名。”
劉焯華介紹,10年來,澳門立法會共通過120多部法律,有關民生的立法增加了。
保護國家就是保護澳門
回歸10年,澳門一條成功經驗就是妥善處理行政、立法與司法的關係。劉焯華説,立法會通過立法監督,來體現行政主導、行政與立法之間的配合和制衡關係。
他舉例説,今年年初,澳門按照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通過了《維護國家安全法》。“當時,無論是特區政府、立法會大部分議員,還是澳門各階層社團,意見比較統一,就是這部法律要制定。因為保護國家安全,也是保護澳門安全,保護澳門居民安全。如果有人在澳門搞顛覆國家的活動,對澳門也是傷害。”
劉焯華介紹,“問題在於如何立法。在這個過程中,特區政府與立法會配合得很好。特區政府先就法律內容向社會各階層諮詢,立法會議員也在其中。他們預先了解內容,可以及早提出意見。當時,大家分三方面提出,一是立法須按基本法規定,不能超出,也不能減少。二是要參考回歸前相關規定,同時要向社會説明,以前也有這樣的法律,回歸後廢掉了。每個國家、每個地區都有維護國家安全問題,澳門也不例外。三是如何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保證居民基本權利間求得平衡。據此,立法會先通過一些渠道與政府溝通,提出意見,政府提案前先做了修改。提案後,對於法律細節,特區政府也聽取了立法會的意見,做了相應修改。因此,這個法律最後在立法會高票通過,在社會上反應也非常好。”
國家對澳門非常關心
劉焯華是第十屆、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作為澳門團12位全國人大代表之一,劉焯華印象最深的是,他們的一個建議讓澳門人冬春季喝上了甘甜水。
劉焯華説,澳門與珠三角的居民都喝珠江水。近年來,由於冬春枯水期珠江口海水倒灌,澳門人就要喝鹹水。“2004年兩會,我們提出建議,希望國家能幫助解決澳門及周邊吃水問題。2005年,在水利部的調度下,上游水庫放水衝壓鹹潮,讓澳門人喝上甘甜水。這不但影響上遊發電,還要賠償江邊菜農的損失,中央政府做了很多工作。”
“2006年兩會,我們提出建議希望可以長遠解決這個問題。全國人大把這個建議作為當年重點辦理的建議之一。國務院很重視,水利部連續3年都到我們代表團聽取意見。經過各方研討,最後確定短期、中期、長期解決方案。作為短、中期方案,水利部把珠澳取水口北移20公里至平崗,延長了珠海和澳門在枯水期能抽到符合質量標準的淡水時間。長期方案則在廣西建大藤峽水庫,屆時就可以徹底解決鹹潮問題。目前,工程已經開始移民。”
劉焯華表示:“作為人大代表,我們提出的建議受到人大常委和國務院的高度重視。我們都非常感動,説明國家對我們澳門居民確實非常關心。”
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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