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20分):
公安部交管局今天公佈,從2010年4月份開始,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將施行,值得所有機動車司機關注的是,以後酒後駕車1次將被扣12分。
除了酒駕一次扣12分之外,還新增加了“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這兩項內容,如果出現了以上交通違法行為,同樣會一次扣12分。
新增內容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一經查獲就扣6分。 與此同時,本著寬嚴相濟的原則,新規定的違法記分項目由目前的47項減少為38項。比如“違反警告標誌標線、客車違反規定載貨”等行為今後將不再計分。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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