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經胡錦濤主席批准,中央軍委日前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營房建築面積標準》,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這次新修訂的營房建築《面積標準》,按照保障戰備、著眼發展、注重銜接、適度提高的原則,主要進行了營房類別、面積指標、專業用房面積標準3方面的修訂。新的營房建築《面積標準》把士兵宿舍人均面積由4.7平方米調整為4.7—6.7平方米,擴大了盥洗室、廁所內增設淋浴間,適度提高了文體、醫療衛生、會場、食堂等公共用房的建築面積指標;新《標準》還確定,服役17到21年和服役22年以上的高級士官,公寓住房標準分別享受營、團職待遇。士官家屬臨時來隊住房,面積標準也有所增加。新的營房建築《面積標準》的頒布執行,對於打造我軍現代營房,提升戰備訓練保障水平,改善官兵物質文化生活條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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