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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鄭宜棟——還債的老人,85歲,江西上饒縣退休幹部
【當選理由】
1942年,鄭宜棟的父親在江西經營一個榨油作坊,因為戰亂,父親死亡,家裏欠下了鄉親們的高額債務。17歲的鄭宜棟就開始還這筆債了,至今替父還債67年。
1989年,退休後的鄭宜棟,用了足足半年的時間對父親的賬本進行重新整理,終於算清了父親生前共欠106戶人家茶油、菜油、桐油共計873斤4兩5錢。此後的20年,老人按照當時的油所對應的現在的價錢開始還剩餘的債,共還了3萬多元錢。有的債主已過世,老人就將錢還給他們的兒子、孫子。2009年,債還清了,壓在老人心頭石頭終於卸下。
民間有“人死賬爛”的世俗觀念。而老人用67年來還一筆本可不必還的債務。在他的身上,我們看到了誠信,看到了他對法律所提倡的社會公序良俗的一種自覺支持和遵守。
頒獎詞:
“欠債還錢”是他最純樸的承諾,
“誠信為金”是他最堅定的信仰。
白髮老人鄭宜棟,
67年節衣縮食,替父還帳,
實現了一個公民對公序良俗和法律秩序的自覺支持和一生堅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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