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紀念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10週年座談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習近平等領導同志出席座談會。
圖為原澳門立法會主席、原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曹其真講話。新華網 尤亮 攝
[原澳門立法會主席、原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曹其真]三、根據新的形勢,繼續深化對基本法的認識。澳門回歸已經十年,為將基本法的貫徹實施推向新的歷史高度,我們有必要根據新形勢繼續深化對基本法的認識。我們要總結過去十年在澳門實施基本法過程中的經驗,對此要注意和防止兩種偏差和傾向。
我們既要防止主觀隨意地認識和理解基本法,也要防止機械僵化地認識和理解基本法。前者會損害基本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而後者則會影響基本法的適用性及減低基本法的應有價值。另外,我們必須在關注基本法的立法原意的同時,重視對實施基本法所必要的配套制度的制定。
我認為,過去十年我們在特區實施基本法是成功的。我們通過實踐對基本法所體現的方針政策和立法精神、所蘊含的原理和理念、所設計的各種具體制度和規定,進行了初步的探索和驗證,由此也為我們繼續深化對基本法的正確認識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和基礎。
而在這個基礎上,只要我們繼續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基本法,認真對待在重大制度落實過程中出現的具體問題,找出並改進我們施政上的不足和缺陷,我們的“一國兩制”、“澳人治澳”事業在澳門一定會更顯光芒。
最後,我想強調的是,中央通過基本法賦予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是史無前例的。其根本目的是讓澳門人真正當家作主,根據自己的意願管理好澳門,並保障澳門社會各階層民眾的利益,使廣大民眾從特區的穩定發展中分享發展成果。毫無疑問,過去十年特區的快速發展是值得我們自豪的,但是快速發展給澳門社會帶來了極大的變化,社會利益關係趨於多元化和複雜化,各種利益訴求和矛盾對我們施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澳門內部貧富差距矛盾增加,很多中低收入的澳門居民在醫療衛生、社會福利、住房問題、公共交通、生活環境等方面的訴求尚未得到滿足。為此,我們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各方面工作必須與時並進,提高效率並快速回應社會訴求,積極消除和減少澳門居民出現的某些不滿情緒,把澳門建設成一個真正和諧有序的社會。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符合“澳人治澳”最終所要達到的施政為民的目的;也只有這樣,基本法才能真正深入民心,並保持其強大和持久的生命力。
責編: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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