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中期評估顯示計劃執行情況良好
新華網北京12月3日電(記者余曉潔)《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執行情況中期評估會1至3日在京舉行。評估顯示行動計劃執行情況良好,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表示對如期完成行動計劃所確定的目標任務充滿信心。
今年4月13日,經中國國務院批准,授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這是中國第一個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它明確了未來兩年中國政府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的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
“制定、發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受到國內公眾的普遍歡迎和充分肯定,也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好評。”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説,從評估情況看,截至目前,行動計劃各項目標任務和具體指標均如期得到落實,大部分需兩年完成的量化指標的落實程度達到50%左右,有的達65%,為全面完成行動計劃目標任務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王晨指出,今年是國際金融危機持續蔓延、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産生嚴重影響的一年,也是中國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挑戰、認真落實行動計劃取得重大進展的一年。一年裏,中國政府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採取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擴大內需,調整結構,促進增長,改善民生,保持了經濟社會的平穩較快發展,有效地維護了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2009年,中國出臺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並對《勞動法》《教育法》等多項法律進行了修改,加強了對公民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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