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峽兩岸):據台灣“中央社”30日報道,台灣檢方特偵組表示,他們對陳水扁家涉及的海外洗錢案的調查,已經接近尾聲。預計在年底前將偵結這部分案件。
據報道,扁家弊案一審宣判之前,陳水扁、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等人,都被列為了洗錢案被告。一審宣判後,檢方開始對洗錢案展開第二波偵查,偵查過程中發現吳淑珍的哥哥吳景茂、大嫂陳俊英、友人陳經緯和台灣遠大證券前董事長杜麗萍等人,涉及幫吳淑珍搬錢並將錢匯到海外。因此,將這些人全部列為被告。
另據報道,2003年到2005年期間,台灣開發金控公司總經理辜仲瑩曾涉嫌通過其公司的財務長邱德馨,協助吳淑珍將60萬美元以及3400萬元新台幣匯往海外。辜仲瑩與邱德馨也都被列為洗錢案的被告。
相關鏈結:
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