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26日電(記者 劉歡 牛琪 王建華)中國26日正式對外宣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決定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25日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決定,這將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制定相應的國內統計、監測、考核辦法。會議還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和行動。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今年9月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時曾表示,爭取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有“顯著下降”。
分析人士指出,中國在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召開前夕提出“清晰的量化目標”,樹立了很好的榜樣,將對大會的預期結果産生不可低估的積極影響。
“中國提出清晰量化指標,已遠遠超出了‘巴厘路線圖’對發展中國家的要求,顯示了中國力促哥本哈根大會取得成功的認真態度,以及為人類應對氣候變化所做的重大承諾。”知名氣候變化問題專家、中國社會科學院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潘家華説。
潘家華認為,中國政府之所以直到現在才公佈減排量化指標,並不是在跟國際社會講條件,而是中國確實處在較低發展階段,需要對具體的碳排放量做出充分、深入的分析論證。
“發達國家在中國當前的發展階段是不可能有這樣的減排強度的。”他説。
中國人口眾多,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低,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的重要階段,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面臨著巨大壓力和特殊困難。
中國社科院的國際關係學者陶文釗也表示,中國政府根據本國國情採取了切實可行的自主行動,首次對二氧化碳提出量化的減排目標,“是用實際行動展現了一個負責任的發展中大國的風範”。
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將於12月7日至18日召開,會議旨在為《京都議定書》2012年第一承諾期到期後的溫室氣體減排問題達成一份新協議。
儘管哥本哈根大會召開在即,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減排目標、資金和技術支持等關鍵問題上仍然分歧嚴重。
溫家寶總理屆時將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5次締約方會議暨《京都議定書》第5次締約方會議。中國一直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
中國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國際談判和國際政策處處長李高週二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將努力使大會取得成功,而不是無果而終,或者僅有一個所謂的政治宣言。
陶文釗表示,中國提出的量化指標是切實可行的,它把經濟社會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有機地結合在一起,顯然是十分現實的、深思熟慮的舉動。
“中國碳減排量化指標的提出,將對有關各方的減排態度、對哥本哈根大會取得成功産生重要的積極的影響。”他説。
2007年,中國曾發佈《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這是中國第一份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性文件,也是發展中國家在該領域的第一份國家方案。方案明確了到2010年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和基本原則。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8月表決通過了關於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決議。這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首次專門就應對氣候變化這一全球性重大問題作出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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