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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房補飯補須繳個稅 福利納入工資總額

 

CCTV.com  2009年11月26日 09:4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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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財政部公佈“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通知稱,今後,企業為職工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這意味著相關補貼必須合併到工資收入中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稅繳納額將增加

  通知規定,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根據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同時,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也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這些補貼要和職工工資收入合併在一起,再計算個人所得稅。由於我國個稅稅率為超額累進制,計稅總額越高,應納稅款也會隨之增加。因此,職工應繳納的個稅額將隨之增加。

  福利費範圍被明確

  通知明確,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職工療養費用等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嚴控以産品作為福利

  企業職工福利一般應以貨幣形式為主。對以本企業産品和服務作為職工福利的,企業要嚴格控制。

  國家出資的電信、電力、交通、熱力、供水、燃氣等企業,將本企業産品和服務作為職工福利的,應當按商業化原則實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職工及其親屬免費或者低價使用。

  實例解讀

  張女士在一家文化公司上班,她每個月工資為6000元,餐補、通訊補共為900元。按照新規定,張女士的900元福利補貼將要和工資收入合併繳納個人所得稅。

  馬上就訪

  新規有利於各地政策統一

  北京市地稅局個人所得稅處相關負責人透露,該規定的出臺,將使各地在“貨幣化補貼是否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計稅”的問題上,實現政策的統一。

  目前,北京市已經規定,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要合併到職工工資收入中,再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不過,對於同樣的問題,各省市政策尚未完全統一。yā?ā齰??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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