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0歲的瞿燕,江油市武都鎮人。1993年,24歲的瞿燕與比她大8歲的蔡某結婚。在女兒6歲時,瞿燕因與丈夫感情不和,最終離婚,帶著女兒回娘家與養父母一起生活。2004年,經朋友介紹,瞿燕在北京一家蛋糕店打工。2006年3月5日,瞿燕搭乘北京房山區人梁小建的摩托車上班,途中遭遇車禍,導致瞿燕顱內損傷,失去語言能力和行動能力。事後,交管部門認定梁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瞿燕被鑒定為一級傷殘,生活無法自理。2007年初,北京房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肇事者梁某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執行,判決梁某支付瞿燕醫藥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費用72萬元。但因梁某家窮,無力負擔,瞿燕70多歲的養父不得不打工給女兒治病。去年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