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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首宣示不選臺領導人 吳淑珍改變策略要求速審

 

CCTV.com  2009年11月24日 11:1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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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吳淑珍庭訓結束後離開法院。

  新華網消息 據臺聯合報報道,台灣高等法院24日下午開庭審理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四人的偽證案。吳淑珍已重新委任律師,並遞狀向法院表達速審速結、給孩子緩刑等。對於特偵組凍結扁家島內的資産,吳淑珍也委由律師向法院提起抗告及聲明異議,特偵組正準備資料向法院説明。

  另一方面,遭羈押將近一年的陳水扁,昨天透過轉述宣示,他絕對不會去選2012年“總統”,請政敵放心,扁還認為,自己與馬英九都屬虎,先後當“總統”造成兩虎相爭,他出來以後會化解藍綠對立,並促進兩岸和平。這也是扁在羈押期間,首度宣示不選“總統”。

  特偵組查扣扁家資産後,吳淑珍11月6日開庭時,便曾在法庭上痛批檢察官要讓她活不下去,庭訊後更要求律師向法院提出抗告,強調特偵組查扣的都是合法財産;據了解,律師已分別向高院及最高法院提出抗告及聲明異議,希望透過法院解凍遭扣押、凍結的島內資産。

  吳淑珍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後,二審無意請律師,高院指派義務律師羅子武上場為她辯護;但在首度開庭後,她改變主意,重新回聘一審律師林志忠、陳國華。高院仍要求羅子武隨時待命,避免重演陳水扁一審時半途解除委任律師情形發生。

  吳淑珍透過律師遞狀,希望偽證罪能夠直接進入審理程序,等於要求法院今天直接辯論終結。研判吳淑珍與子女將不會對相關事實、證據多所爭執,主要仍是希望再減輕刑度,並以未犯前科等理由要求予以緩刑。

  扁家人的偽證罪,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均被判刑六個月,雖然偽證罪不能易科罰金,但可選擇社會勞動代替入監,但他們仍希望爭取更輕刑度並獲緩刑;吳淑珍因教唆偽證被判刑一年,也希望爭取減輕及緩刑。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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