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北京市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提示標識開始發放。曹博遠攝
人民網北京11月23日電(記者王建新) 者從北京市交通運輸部門獲悉,11月25日零時起,北京市出租汽車將加收燃油附加費。乘客乘坐出租汽車超過3公里(基價公里)的,每乘次在計價器顯示金額外加付1元燃油附加費。
據了解,根據《關於實施出租汽車租價與油價聯動機制的通知》規定,當北京市93號汽油價格超過6.50元/升時,將啟動出租汽車租價與油價聯動機制。據介紹,11月10日,北京市93號汽油價格由6.28元/升上調為6.66元/升,93號汽油價格已超過出租汽車租價與油價聯動機制規定的實行加收燃油附加費的價格。
屆時,駕駛員在出具“北京市出租汽車專用發票”的同時,還將出具“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專用發票”,1元的燃油附加費專用發票為手撕發票。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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