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鶴崗11月23日電 (記者 吳兆飛)23日,鶴崗新興煤礦“11 21”礦難遇難礦工賠償方案出臺。方案共有兩套,其中家屬若選擇一次性賠償方案,最高可獲賠30.26萬元。
該方案由鶴崗新興煤礦“11 21”礦難事故處理組制定,依據為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375號令及企業相關規定。
據介紹,第一套方案中規定,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鶴崗市為1900元,此項金額總計1.14萬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48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此項為9.12萬元。此外,供養遺屬撫恤金為配偶每月708元,其他遺屬為每人每月531元。孤寡老人和孤兒每人每月增加10%。
此方案中規定,領取供養遺屬撫恤金的遇難礦工配偶應是無生活收入的,子女則應未滿18周歲,方案中對於賠償金的分配方式和遺屬範圍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另外一套方案是一次性賠償方案。包括一次性遺屬賠償金20萬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0.26萬元。若遇難者家屬選擇此套方案,則不再享有供養待遇。
據介紹,賠償方案中還有一條特殊政策,若家屬在簽訂賠償協議後24小時內出殯,則可額外獲得3萬元補助,若48小時內出殯,可獲2萬元,72小時出殯,可獲1萬元。
目前方案已通知到遇險礦工包保組,工作人員將分別到每一戶遇難礦工家中進行方案的詳細解釋,由家屬作出選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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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扈玲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