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溫州11月15日電(記者張和平)浙江省溫州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15日就“11.14”高架橋坍塌事故發出通報:經初步調查,該起事故的原因是施工單位為了趕工期,在施工過程中未嚴格按照施工方案組織施工,監理單位未認真履行監理職責,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
14日11時許,位於溫州市鹿城區仰義鄉前京村附近的溫州繞城高速北線一座在建的高架橋發生傾塌,當場造成1人死亡、7人受傷。事故發生後,溫州市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就傷員搶救、醫治、善後等工作及時作出部署。
溫州市安監部門稱,今年1-10月份,溫州安全生産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三方面雖分別比去年同期下降8.3%、12.6%、9.4%,但在重點工程等領域存在的安全隱患依然突出,“11.14”事故便是一個典型。
為此,溫州市安監局要求各地深刻吸取“11.14”事故教訓,立即開展一次全市在建工程安全生産大檢查,落實整改,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重則堅決予以停産、停業整頓。同時,強化施工安全教育培訓和現場施工監理工作。
溫州市安監局稱,目前仍在組織各有關方面及專家對事故深層原因進行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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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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