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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草案:老師辱罵學生,違法!

 

CCTV.com  2009年11月15日 11:1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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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笨得像豬”、“蠢死了”……老師脫口而出的辱罵詞句,曾是許多孩子心頭揮之不去的陰影,在新修訂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草案)》中,這些有損未成年人身心的“語言暴力”將構成違法。

  家庭、學校、社會如何更好地保護孩子的合法權益,讓他們的身心健康成長?將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草案)》,使孩子們得到更多更細緻貼心的保護。

  立法保護孩子的休息時間

  《條例》規定:學校應當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合理安排課時和作業,保證未成年學生的休息、睡眠時間和每天至少1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不得在未成年學生假期、法定節假日組織集體補課。

  典型案例:一名磐安中學生在省教育廳網站上發帖希望學校調整作息時間,讓他們多睡一會兒。他每天5時40分就起床,學校早上6時30分上課,晚上8時55分放學,他一般要到11時有時甚至12時才能睡覺。

  點評:為了“不要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家長們只有不停地給孩子“開小灶”,越來越多的學生在巨大的學習壓力下,身心疲憊、沒有朝氣。其實,給孩子充分的休息,營造適合年齡特點的成長環境,才能提高學習效率。

  老師辱罵學生屬違法

  《條例》規定:老師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忽視、歧視。學校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辱罵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為。

  典型案例:台州一名初二學生的家長很煩惱,小孩因為成績不好,經常遭受老師辱罵,甚至不讓別的學生跟他一起玩,如今孩子因害怕老師責罵,不願上學。

  點評:老師的一言一行都會對孩子稚嫩的心靈産生很大影響,對老師做這樣的規定,不僅是職業要求使然,如今更加上了一份法律的“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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