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哈爾濱11月13日電(記者李勇)11月13日,記者從“11 12”事故搶險救援指揮部獲悉,黑龍江省寶清縣國明煤礦發生透水事故原因初步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為當班井長違章指揮,在掘進工作面已出現透水徵兆的情況下,仍然指揮工人進行作業。
經初查,事故的間接原因為:擅自打開密閉,超層越界開採;在礦井周邊圖紙資料不清的情況下,冒險組織施工作業;借整改之機擅自組織生産;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監察指令;駐礦監督員監督不夠、不到位,對違規作業沒有制止和及時報告。
事故發生後,雙鴨山市和寶清縣成立7個包保穩控小組,深入到每名被困礦工家中,做好安撫穩定工作。寶清縣于12日傍晚及13日上午組織醫護人員對升井的29名礦工進行了全面身體檢查,未發現異常。
12日15時20分,位於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寶清縣的國明煤礦發生透水事故。事故發生時,井下共有36名作業工人,其中29名工人安全升井,7名礦工被困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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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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