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點30分,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楊天慶等9人涉黑團夥案進行二審開庭,21天前,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七項罪名判處團夥首犯楊天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今天上午的庭審,公訴人核被告人辯護律師進行激烈的法庭交鋒。預計庭審至少要持續一天時間。
自2005年以來,該涉黑團夥首犯楊天慶,糾集負案在逃犯曾川、劉成虎、簡紹坤等人,在重慶市主城區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聚集成員吸毒、酗酒、嫖娼。為了壯大黑社會組織實力,楊天慶還採取受雇殺人、暴力收債、強迫交易、放高利貸等手段聚斂錢財,逐步形成了以楊天慶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10月21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楊天慶組織領導以被告人曾川、劉成虎、簡紹坤、何彭裕、劉渝、鄒猛、李渝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實施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社會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被告人楊天慶在該黑社會性質組織中係組織、領導者,應當以該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據此,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楊天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500 000元;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非法拘禁罪,判處劉成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骨幹成員簡少坤、曾川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九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該案也被眾多媒體稱為“重慶打黑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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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