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黨中央對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發展農村基層民主高度重視。近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在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符合中國國情的農村基層治理機制,包括建立健全既保證黨的領導又保障村民自治權利的村級民主自治機制。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家副主席習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也作出指示,肯定鄧州農村創造的“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是基層建設的制度創新之舉,是黨領導的村級民主自治機制的有效實踐形式,要求將這一好經驗在全國農村推廣,並在推廣中不斷完善。
11月10日,中組部、中央學習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民政部、農業部在鄭州召開黨領導的村級民主自治機制工作經驗交流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組部部長李源潮在講話中説,要全面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為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堅強組織保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也作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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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是黨領導廣大農民群眾在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領域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的制度建設和實踐活動,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制度日益完善,組織載體日益健全,內容不斷豐富,形式更加多樣。億萬農民群眾親身參與了廣泛的民主實踐活動,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日趨健全,億萬農民群眾正在農村這一廣闊天地裏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創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黨和政府高度重視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為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進行了堅持不懈的探索,取得重大進展。1981年6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明確提出:“要在基層政權和基層社會生活中逐步實現人民的直接民主”。從黨的十二大到黨的十七大,歷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都對我國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給予了高度重視和深刻闡述,明確了各個時期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工作要求。2003年5月,成立了由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民政部等10部門組成的全國村務公開協調小組,致力於開展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推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完善村級民主監督實踐。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黨對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認識進一步深化,作出一系列重要決策和部署,引領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進入新的發展階段。黨的十六大以來歷次中央全會《決定》或《建議》,每年一度的《政府工作報告》、《國務院工作要點》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都對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作出了重要部署。 [點擊觀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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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