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峽兩岸):陳水扁日前二度提出羈押抗告,台灣最高法院5號上午經過合議庭評議,予以駁回。
台灣"最高法院"認同高等法院法官的羈押理由,認為陳水扁的確有逃亡的嫌疑,加上所犯都為重罪,所以予以駁回。陳水扁至少要在台北看守所,待到12月25號的羈押期滿。
陳水扁的律師石宜琳説,短時間內不會再提停止羈押聲請,而是專心於二審訴訟。
另外,6日,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從高雄到台北,對陳水扁羈押抗告又被駁回一事不做回應,而對於特偵組在10月23日查扣了他們家5億的資産一事,吳淑珍説很過分。
記者:特偵組查扣所有扁家資産,會不會覺得這樣子太過分了?
吳淑珍:當然過分啊。
記者:那這樣子看護費用什麼之類,會不會很緊?
吳淑珍:當然啊,這不用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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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