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賈曉宏)衛生部今天開始就《未成年人健康上網指導》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提出,是否沉迷網絡,需由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判斷建議,對因上網造成社會功能受損的未成年人,出現6種情況時,家庭和學校應到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尋求幫助。
這6種情況包括:對上網有強烈的渴望或衝動,想方設法上網;經常想著與上網有關的事,回憶以前的上網經歷,期待下次上網;多次對家人、親友、老師、同學或專業人員撒謊,隱瞞上網的程度,包括上網的真實時間和費用;自己曾經做過努力,想控制、減少或停止上網,但沒有成功;若幾天不上網,就會出現煩躁不安、焦慮、易怒和厭煩等症狀,上網可以減輕或避免這些症狀;儘管知道上網有可能産生或加重原有的軀體或心理問題,仍然繼續上網。
徵求意見稿提出,嚴格禁止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預方法,如封閉、關鎖式干預,嚴禁體罰。對網絡使用不當者中伴發明顯焦慮、抑鬱、強迫等精神症狀的個體,應到醫療機構進行診斷,並依照有關臨床診療規範進行治療。治療使用精神科藥物應嚴格掌握。嚴格禁止損毀性外科手術。
據統計,目前我國未成年人是網絡使用者中最龐大的群體,佔上網總人數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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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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