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挾屍要價"突破社會道德底線
在長江大學三名大學生為營救落水少年而英勇獻身的事情僅僅過去十幾天,昨天《華商報》發表文章《3.6萬天價撈屍費背後的壟斷黑幕》,揭開了英雄大學生遺體打撈時,遭遇當地私人打撈船船主"挾屍要價"的黑幕,令人震驚,引起了民眾的強烈憤慨。大家的情緒為什麼會如此地強烈?央視評論員徐慨在新聞頻道《共同關注》中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挾屍要價"突破社會道德底線。
挾屍要價突破社會道德底線
徐慨表示,公眾之所以異常憤怒,是因為"挾屍要價"這樣的行為已經徹底突破了公眾的道德底線。在那張照片當中,一個人手拉著繩子,牽著浸泡在冰冷的江水裏救人大學生的遺體,另一隻手就在比劃,在跟岸上要價。那麼,到底一個人要冷漠到什麼程度才能做出這樣的行為,又究竟是什麼樣的原因,能夠讓一個人變得如此地冷漠?我覺得這是導致公眾異常憤怒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而這張照片又讓我聯想起另外一張照片,就是去年在汶川大地震的時候,日本的搜救隊找了一具遇難者的遺體,他們全體整裝在這個遇難者的遺體面前肅立,這兩張照片放在一起對照來看,我不知道公眾會作何感想,但是在我看來,對於遇難者遺體的態度,實際上就是文明與野蠻、尊重與褻瀆的分界線。
遺體打撈應該有責任主體
徐慨進一步分析説,"挾屍要價"牽涉到另一個問題,就是到底救人的責任主體應該是誰?那個打撈公司在救人的現場講:"只救死的不救活的,錢不到位就不救人"。他之所以這麼喊,是因為撈屍是他唯一的目的,發死人財是他唯一的目的。在他看來,救人也好,或者打撈遺體也好,這只是一個商業行為,不是他的義務。那麼當時在現場救人的,除了一些冬泳隊員以外,還有海事部門,還有派出所,還有消防隊,到底誰應該承擔打撈遺體的責任呢?在這個悲劇之後,我想這樣的責任主體應該要明確。
我注意到今天《新京報》的評論當中有一句話説得非常好,它認為打撈遇難者遺體,理當成為一種生命的儀式,而組織這種生命儀式的主體,應該是政府,而不應該是民間。只有當打撈遇難者遺體變成一種公共服務的時候,這種"挾屍要價"的事情才能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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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