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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九號)

 

CCTV.com  2009年10月31日 19:4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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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九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09年10月31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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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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