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晚間新聞):今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烏魯木齊“7.5”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案中的三起上訴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經過依法開庭審理,當庭裁定駁回上訴,維持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
此前,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依法對阿不都克裏木.阿不都瓦依提故意殺人、放火案等6案共21名被告人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阿不都克裏木.阿不都瓦依提、等9名被告人死刑,判處艾則孜江.亞森等3名被告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判處如則.依馬木等4名被告人無期徒刑,判處阿卜力孜.烏吉馬木提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宣判後,阿不都克裏木.阿不都瓦依提等6名被告人服判,不上訴,艾尼.玉蘇甫等十五名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內分別提出上訴。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被告人提出上訴的三起死刑案件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出庭檢察員針對上訴意見,出示了物證、證人證言、鑒定結論、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等證據,各上訴人陳述了上訴理由,律師當庭發表了辯護意見。法庭經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遂依法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另外,經閱卷和提訊上訴人及被告人,對艾則孜江.亞森故意殺人搶劫上訴案,阿不都克裏木.阿不都瓦依提故意殺人,放火案,阿力木.麥提玉蘇普等二人故意殺人、搶劫、放火案,按照二審程序或者死刑復核程序審理後,依法做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或者同意原審判決的裁定。
依照法律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阿不都克裏木.阿不都瓦依提等九人的死刑裁定,將在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後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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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