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硚口區法院對漢正街“2 5”大火案作出一審宣判:以失火罪對“紅太陽禮品批發店”店主童某判刑四年。
今年2月5日上午9時許,硚口區漢正街618號1樓發生火災,消防部門出動79台消防車趕赴現場,大火致1人死亡,53家商鋪受損,直接經濟損失586萬餘元。警方認定,大火係一樓“紅太陽禮品批發店”違規私接電線引起,店方老闆童某負直接責任。昨日宣判時童某表示不服,已提出上訴。(楚天都市報) (記者余皓 實習生石文娟 通訊員大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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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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