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十月二十三日電 (記者 黃少華 李佳佳)台灣“高等法院”二十三日在台北審理扁家四大案與部分追加起訴。這是扁案進入二審後的首度正式開庭。
由於涉及“機要費”貪污案、龍潭購地弊案、南港展覽館弊案、洗錢案等四大弊案,陳水扁及妻子吳淑珍于上月十一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審雙雙判處無期徒刑。二十四日,案件移審台灣“高院”,經公開抽籤交由審判長鄧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鳴、陪席法官潘翠雪組成的合議庭審理。當天及十月八日,陳水扁被兩度裁定繼續羈押。
十月九日,二審合議庭開第一次準備庭,傳訊被告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三人,不提訊陳水扁。
二十三日,陳水扁從台北看守所搭囚車到庭。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辯稱,吳淑珍作風強勢,眾所皆知,送錢扁家企業都是衝著想攀附吳淑珍,陳水扁對吳淑珍收錢介入龍潭等案確不知情。
儘管審判長鄧振球多次提醒,希望就上訴理由扼要説明,不需涉及案情實體,但扁的三名律師仍聯手講了三個多小時。
另有消息傳出,自委任律師解任後,吳淑珍的辯護由二位公設辯護人來接任,因為扁家弊案涵蓋的範圍太大,第三位律師的人選是由義務律師羅子武來接任,此舉也顯示吳淑珍對案情顯然沒有力拼的決心。
相關鏈結:
責編:王壹霖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