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午夜新聞):如此真實的殺戮畫面,讓人震撼!現在來關注另一起案子的進展。21號上午,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楊天慶等9人“涉黑”案和劉鐘永等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楊天慶、劉鐘永等三人分別被判處死刑。
法院審理認為,楊天慶組織領導以被告人曾川、劉成虎、簡紹坤、何彭裕、劉渝、鄒猛、李渝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實施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社會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符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所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特徵,應當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予以處罰。被告人楊天慶在該黑社會性質組織中係組織、領導者,應當以該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被告人曾川、劉成虎、劉渝、簡紹坤、何彭裕、李渝、鄒猛均係該組織成員。
據此,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楊天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500 000元;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非法拘禁罪,判處劉成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骨幹成員簡少坤、曾川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餘被告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九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另外,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在南川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對劉鐘永等22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劉鐘永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非法採礦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同案被告人鄭新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餘2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至十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相關鏈結:
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