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重慶劉鐘永等22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1人死刑1人死緩

 

CCTV.com  2009年10月21日 13:0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海量新聞,請點擊“新聞頻道”   

群眾法庭外等待宣判結果 何通海 攝

  新華網重慶10月21日電(記者朱薇)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1日在南川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對劉鐘永等22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黑老大”劉鐘永被判處死刑,並處罰金50萬元,骨幹成員鄭新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該黑社會組織其餘13名成員被判處一年三個月至十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時,法院還對其餘7名非涉黑被告人分別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搶劫罪等,判處其一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以來,被告人劉鐘永先後在重慶市南川區東城街道辦事處高橋村韋家灣、三泉鎮龍鳳村等地無證非法開採小煤窯。為保護其非法利益,劉鐘永先後將社會閒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鄭新、袁禮、陳桃、王杭生、鄭建強、李成中、侯黃波等人發展為“小弟”,先後在南川區奎星大廈等地租房供其集中居住,統一食宿,並準備了砍刀、腰刀等兇器。隨後,霍力軍(在逃)先後將社會閒散人員楊功兵發展為骨幹成員,楊豪、龔川、程亮、夏均、王楊等人為成員,並出資為上述人員在南川區東城街道辦事處公安路電影公司家屬樓等地租房居住,由楊功兵出面管理,統一食宿,準備了砍刀等兇器。同期,張幫宏也糾集了一批社會閒散人員。

  2006年12月31日晚,劉鐘永在重慶市南川區三泉鎮龍鳳村“天池”非法開設小煤窯,因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煤窯煤倉發生垮塌事故,將裝煤作業的工人劉某某當場壓死。事故發生後,劉鐘永支付給劉某某的親屬13.5萬元“私了”此事。2008年5月22日,劉鐘永在重慶市南川區東城街道辦事處高橋村韋家灣處非法開設的小煤窯發生垮塌事故,將採煤作業的工人張某某、李某某當場砸死。事故發生後,劉鐘永採取同樣的方式“私了”此事。

  2008年初,被告人劉鐘永、張幫宏與霍力軍合夥在南川火車站設點收購煤炭。為達到壟斷收購南川區雙河場一帶小煤窯煤炭,牟取更大利潤之目的,劉鐘永等人採用威脅、暴力等手段強迫小煤窯窯主將煤炭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賣給其開設的收購點,並由楊功兵帶領龔川、程亮、夏均、王楊等人,攜帶砍刀等兇器,在公路上“巡邏檢查”,攔截運煤車輛開往火車站,強迫小煤窯主將煤炭低價賣給劉鐘永等人。在此期間,重慶市南川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在查處非法運煤車輛的過程中,多次遭到劉鐘永、張幫宏等人的威脅、毆打。

被告家屬在法庭外等候宣判消息 何通海 攝

  相關鏈結:

1/2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