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10月19日電(記者李鈞德)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幹警渠哲醉酒駕警車撞死行人一案,經過辦案民警連續4天的調查取證,事實已基本清楚,肇事後逃逸的渠哲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據警方調查,10月14日下午3時30分,渠哲駕駛一輛警車,行駛至南陽市第21小學附近時,將市民王某撞傷。事故發生後,渠哲駕車逃離了現場。經醫院搶救無效,王某于當日下午死亡。
當日下午6時許,渠哲帶著肇事警車在單位同事的陪同下到公安交警事故大隊投案。民警對其血液檢測後證實,渠哲屬醉酒駕駛。當晚,渠哲被警方刑事拘留。
針對渠哲醉酒後駕警車撞死行人後又逃逸的嚴重違法行為,南陽市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鵬日前在與警方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南陽中院領導獲悉有關情況後,感到非常震驚和痛心。院長龐景玉立即責成臥龍區法院全力做好善後工作,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嚴肅查處肇事者;同時責成中院紀檢組、監察室迅速介入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對臥龍區法院的有關領導及相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在全市法院開展違章駕車行為專項整治活動。
對渠哲為何在工作日中午飲酒、當時警車上是否還有其他法院工作人員等問題,新聞發佈會未作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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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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