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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官艷照門"事件主角因貪污受賄被判九年半

 

CCTV.com  2009年10月18日 17:0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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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湖州10月18日電 (記者 袁爽) 在網上曾引發熱議的“法官艷照門”事件目前又有新進展。該事件主角--金華婺城區人民法院原審判監督庭副庭長郭堅,因犯貪污、受賄罪被德清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9年半。

    1968年出生的郭堅是浙江省金華市人,歷任婺城區法院書記員、法警、執行局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審判監督庭副庭長。今年3月初,網絡風傳一盤某法官與一名女子的性愛錄像帶被寄送給金華市多個相關部門。後經證實,錄像帶的男主角是金華婺城區法院原審監庭副庭長郭堅。此事被網友們稱為金華“艷照門”事件。

    郭堅的落馬,正是緣于不正當的兩性關係照片流傳到網上。當地紀委據此展開調查,並於今年2月19日對其採取雙規措施。

    雙規期間,紀委人員發現郭堅涉嫌經濟犯罪。3月10日,金華市婺城區檢察院以郭堅涉嫌貪污犯罪對其立案偵查,同日郭堅被刑事拘留,3月24日被依法逮捕。7月22日,經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湖州市德清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並移送德清縣人民法院審查起訴。

    法院認定,郭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用侵吞騙取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共計人民幣181544元,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人民幣3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受賄罪,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同時認定郭堅有自首情節,並已退清全部贓款,故作出上述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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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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