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國務院法制辦日前公佈的《徵信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據了解,2006年央行就組建了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這個數據庫是進行徵信管理的主要依據。而據來自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消息,今年將繼續擴大個人徵集系統的信息採集範圍,繳納電話費、水、電、燃氣費等由於先消費後付款形成的負債及償還的信息以及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等都將逐步納入徵信系統。
目前我國的個人徵信系統主要採集三方面的內容:一是個人姓名、工作單位、居住地址、職業等個人基本信息;二是個人貸款、信用卡、為他人擔保等信用信息;三是個人住房公積金、個人養老保險金等非銀行信息。
該負責人表示,隨著徵信系統建設的推進,繳納電話費、水、電、燃氣費等由於先消費後付款形成的負債及償還的信息和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等也將逐步納入。
據了解,從2006年開始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建立個人徵信系統,只要與商業銀行等機構發生信用交易,相關信息就會進入這個系統,這也相當於個人的經濟身份證。截止目前,已經收錄了6.57億自然人的身份信息,其中擁有信貸帳戶的超過1.65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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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信用體系建設將有望告別無法可依的現狀,即日起至11月1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徵信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目前包括電信用戶繳費信息、居民水電煤氣等繳費信息,都在逐步地被納入到徵信信息當中。
然而,不少市民和網友都對居民水電煤氣繳費將逐步納入徵信範圍提出了質疑,認為應該區分失信行為是無意還是惡意的,不能一刀切。 [點擊查看全文]
13日,國務院法制辦公佈《徵信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其中首度提及“負面記錄保留期”問題:“徵信機構不得披露、使用自不良信用行為或事件終止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以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超過7年的個人犯罪記錄。” [觀看完整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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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徵信系統裏記載的個人信用記錄已經成為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參考依據。今年以來,就有不少購房者因為個人信用記錄裏存在信用卡逾期不還款、房貸拖欠等問題,享受不了銀行房貸七折的優惠;不少銀行還規定,對於有不良記錄的,申購購房貸款時首付比例不能低於40%,而信用記錄好的一般只需要20%到30%。[觀看完整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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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