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4日電 不少臺商和在大陸生活的臺胞都非常關心台灣駕照在大陸合法化的問題,國臺辦發言人范麗青在今天上午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這個已經沒有太大問題。
范麗青説,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及《臨時入境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規定》,持台灣地區駕駛證在大陸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只需要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申請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還應當進行實際道路駕駛考試。
她説,在大陸居留不超過三個月的,可以參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後,直接換領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據人民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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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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