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台灣《聯合報》報道,根據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提供給媒體的一分訴狀,顯示陳水扁日前並非如其委託人所説,要“控告”美國總統奧巴馬,而是“請求”美國上訴法院下令馬英九撤銷對陳水扁的無期徒刑判決,立即釋放他。
9月22日,陳水扁通過扁辦秘書表示,他已向美國法院控告美國總統奧巴馬以及國防部長蓋茨。理由是,美國對臺握有軍事佔領權,陳水扁的貪污案該由美國軍事法庭來審判。
按照陳水扁的設計,如果美國法院受理該案,他將離開台北看守所,前往美國作證。不過,10月6號,美國軍事上訴法院駁回陳水扁的訴狀,理由是對扁案沒有管轄權。
而根據美國法院10日提供給台灣媒體的陳水扁訴狀內容顯示,陳水扁並非向法院“控告”任何人,而是以請願人的身分提交請願書,請求美國法院提供協助。
報道稱,陳水扁在他的情願書中説,在台灣,“美國軍政府”是最高權力機構,他就是這個最高權力機構的代理人。他要求“美國軍政府”出面干預,保護他。
對陳水扁的上述説法,美國軍事上訴法院諷刺地表示,一個地區領導人自貶身價,變成佔領區的行政長官,法院從來沒看過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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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